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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托行业的昨天今天和明天 也说新两规给信托公司带来了什么

时间:2010-11-20 8:44:37     作者:金立新     来源:金融时报     
   在监管部门一再收信贷,上市房企再融资无望的时候,开发商闹起了钱荒。
  用益信托工作室11月18日发布的最新消息显示,10月份全国信托公司共发行65只房地产信托,规模达175亿。11月份前三周也已有77.68亿信托资金进入了房地产。
  同一天,有消息称银监会向各地银监局及信托公司内部下发《信托公司房地产信托业务风险提示的通知》(下称《通知》),要求逐笔核查房地产信托,以防变相贷款流入地产业。
  一边是钱荒吸引着信托资金涌向地产。据了解,包括名流置业(000667)、苏宁环球(000718)、莱茵置业(000558)、金丰投资(600606)、天地源(600665)等上市公司,近期都在为准备发行地产信托而奔波于资本市场。一边是监管加大了力度。在两方面夹击下,《华夏时报》记者了解到,地产信托正在发生着不小的变化。
  “以前信托公司基本向开发商做较为单一的信托贷款而极少有股权融资,但现在信托公司还要求在地产项目中拥有股权,有的甚至要求对项目拥有绝对控制权。”普益财富分析师赵杨11月17日向记者表示。
  在资金困局下,出于安全和收益双重考虑,信托公司成为开发商项目公司的股东,而开发商在融资期间则变身为“打工者”。
  房企闹钱荒求救地产信托
  房地产信托再次井喷。
  “10月份不断出台新的调控政策后,房地产信托的发行就再次出现上扬,地产信托的金额占全部信托的55.11%。现在的每个信托公司手上都有几十个房地产信托融资的计划,开发商都相当着急。”用益信托李旸表示,预计未来三个月房地产信托的月发行量都将超过100亿。
  10月份超百亿的地产信托已经引起监管部门的注意。近日各信托公司均收到了银监会的《通知》,要求各信托公司立刻对房地产信托的合规性和风险状况进行自查。检查内容包括信托公司发放贷款的地产项目“四证”是否齐全、开发商或其控股股东是否具备二级资质、项目资本金是否达到国家最低要求等条件。
  “对房地产的信贷紧缩政策,让开发商的日子越来越难过。”交通银行(601328)经济学家连平向记者表示,不少开发商已经闹起了资金荒。
  据统计,至10月30日已经披露三季报的国内83家房企的经营性现金流为-623.74亿元,较去年同期的424.99亿元大幅下降246.77%。这83家房企中,去年同期经营性现金流为负的公司仅18家,而今年三季度末则达到了54家,同比增长了3倍。首开股份(600376)、运盛实业(600767)、泛海建设(000046)几家房企的经营性现金流出现大幅下降。
  而从贷款期限结构看,60家大型房企一年内到期的大额贷款占比为28.3%,2012年底前到期的大额贷款所占比例为63.6%。
  “也就是说,这60家大型房企中未来一年近三成有不小的还款压力。而如果楼市调控仍然继续,资金紧张的情况没有改变,另外,六成多大型房企将面临二年期的还款压力。”戴德梁行投资部董事叶建成告诉记者,这样的资金形势无法让开发商乐观起来。
  据中国指数研究院的统计,截至今年9月底,开发商所拥有的资金总量为5.05万亿元,而投资总额不过3.03万亿元,除去各项支出,目前只有8000亿元左右的盈余;而这8000亿的盈余只够开发商支撑3—6个月。
  “也就是说,如果这种信贷紧缩的局面继续半年,闹钱荒将不是一部分开发商的事了,而将是普遍的现象。”赵杨表示。
  开发商闹资金荒,这令信托公司有了做大地产信托业务的想法,毕竟,房地产信托年均9%左右的高额回报极具吸引力。
  “9、10月份,房地产信托在全部信托项目的比例已经超过55%。”李旸告诉记者,今年前9个月房地产信托的发行规模已接近1300亿元,是去年全年449亿元发行规模的2.89倍。而至记者截稿为止,11月份全国已发行了27个房地产信托,金额为77.68亿。
  “实在是没有别的办法了。”沪置房产公司市场总监付琦在接受记者采访时感叹,对资金紧张的开发商来说,不做地产信托,不知道还能从什么渠道寻找到资金支持。
  开发商“割肉”转股权
  而为了融资,开发商不得不忍痛“割肉”:出让公司股权。浙江广厦(600052)是最新的一个例子。
  11月17日,浙江广厦公告称,将与华澳国际信托发行一只17.46亿元的集合资金信托。
  值得注意的是,浙江广厦旗下的天都实业有限公司49%的股权,在信托计划成立后将被过户至华澳信托名下。
  “在前几轮调控中开发商都遇到了资金困难,但开发商决不会把项目公司的股权让给信托公司,更不要说让信托公司成为项目公司的大股东了。”付琦在接受记者采访时指出,对开发商来说,拥有项目的控股权比什么都重要。现在开发商宁愿“割肉”也要做信托,一定是遇到了不小的资金困难。
  那为什么浙江广厦要忍痛“割肉”,向华澳信托低头出让项目公司股权?
  “这个信托是为天都实业的天都城项目来做的。项目的资金遇到了一些困难,已经很难从银行拿到贷款了。”浙江广厦董事会办公室人士告诉记者,这么做也是不得已而为之。
  如以2007年3月1日新“两规”实施为界限,2001年至2006年已经成为了信托公司的昨天;2007年至今,以新“两规”为指引而发展起来的这个阶段应该被视为今天;而从2010年《信托公司净资本管理办法》出台作为标志,未来的日子将是信托公司另一个崭新的明天。在这样的一个时点,审视昨天、总结今天,或许会对信托公司明天怎么走有所裨益。
  记者金立新如果把2010年作为一个时点,那么从2001年中国人民银行发出《关于信托投资公司重新登记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以后的这近十年中,信托公司的发展历程是否可以这样划分:以2007年3月1日新“两规”实施为界限,2001年至2006年已经成为了信托公司的昨天;2007年至今,以新“两规”为指引而发展起来的这个阶段应该被视为今天;而从2010年《信托公司净资本管理办法》出台作为标志,未来的日子将是信托公司另一个崭新的明天。而2010年,也正是信托公司从今天走向明天的一个重要时点。
  在这样的一个时点,审视昨天、总结今天,或许会对信托公司明天怎么走有所裨益,而无论是对昨天还是今天的审视与总结,必须要说的一个问题就是:新“两规”给信托公司带来了什么?
  2007年实施的新“两规”主要内容是:在形式上,“信托投资公司”更名为“信托公司”;在实质上,通过业务范围的调整,使信托公司从过去的 “融资平台”向“受人之托、代人理财”的专业理财机构和财富管理机构转型。信托公司回归到信托主业、实现彻底改造和科学发展。具体包括:压缩固有业务。清理原有实业投资,限制负债业务;限制信托资金,主要是集合信托资金以债权方式运用;限制关联交易;鼓励和引导从事PE、REITs、资产证券化等创新业务和自主管理业务,突出信托公司的经营特色,构建专业化经营模式;明确合格投资者标准。以新“两规”为基础,银监会出台了相关配套法规,搭建信托公司完整、完善的制度框架,保证信托公司的规范、健康发展。从资金运用角度出台了《银行与信托公司业务合作指引》、《信托公司证券投资信托业务操作指引》、《信托公司私人股权投资业务操作指引》、《信托投资公司受托境外理财业务管理暂行办法》;从规范公司治理角度出台了《信托公司治理指引》;从加强分类监管角度出台了《信托公司监管评级与分类监管指引》;从完善信息披露角度出台了《关于修订信托公司年报披露格式规范信息披露有关问题的通知》。
  新“两规”给信托公司带来两大明显变化:新一轮的重组和走向全国。
  2007年以来,一大批大型实业企业、金融企业和外资金融机构出现在信托公司大股东的名单中。对此,有研究机构作出了这样的评价:中国信托业与之前相比,单纯从股东结构而言,甚至可以说是“脱胎换骨”,今非昔比。对于这种“脱胎换骨”的变化,中国人民大学信托与基金研究所执行所长邢成博士将其总结为三点:信托机构整体资本实力、风险控制能力、业务创新能力和公司管理能力产生巨大提升;信托机构的盈利能力和资产管理规模会在较短期间内得以明显改善和提高;信托行业的地位得以提升,使得监管环境逐步得以改善,创新领域和经营范围实现突破。此外,通过对历史遗留问题信托公司的重组,不仅扩大了信托队伍,而且有效解决了历史包袱,化解了风险。而这种变化的出现,也源于新“两规”及其相关辅助政策的引导。
  新“两规”实施后,信托公司的原有业务结构受到严重的冲击,信托收入减少。在新的业务模式和盈利模式形成之前,信托公司通过引进战略投资人,增加自有资本,以自营业务收入的增加来弥补信托业务收入的减少。此外,《信托公司受托境外理财业务管理暂行办法》规定,信托公司开办受托境外理财业务注册资本金不低于10亿元人民币。这些规定激发了信托公司增资扩股进行重组的内在冲动。
  在引导信托公司重组,完善了信托公司治理结构,化解了历史风险以外,新“两规”带来的另外一个最显著的变化是信托公司走出本地,走向了全国。
  老的《信托投资公司管理办法》规定:“信托公司不得在注册地以外的地点开设分支机构”,加之新“两规”出台前,各信托公司注重自有资金投资,淡化“代人理财”功能,这也使得信托公司即使“偏居一隅也可小富即安”。一些“上进”
  的信托公司,虽然在异地以办事处等名义设立机构,但也偷偷摸摸,不敢大张旗鼓地开展业务。2007年3月1日实施的新《信托公司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管理办法》规定,信托公司异地推介信托计划的,应当在推介前向注册地、推介地的中国银行(3.32,-0.01,-0.30%)业监督管理委员会省级派出机构报告。这一规定等于打破了信托公司异地经营的限制。在打开闸门的同时,新的《信托公司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管理办法》对合格投资人作出了规定,使得那些“偏居一隅即可小富即安”的信托公司经营理念受到严重挑战,迫使一些经济欠发达地区信托公司不得不走出本地,促进一些经济发达地区的信托公司也能够走向了全国。与此同时,新“两规”关于压缩信托公司自有业务,鼓励信托业务的规定,使得必须强化“代人理财”特性的信托公司必须以信托业务谋求盈利,必须在更大范围内寻找委托人,这也成为了信托公司走向全国的一个政策因素。
  目前,几乎所有信托公司都在北京设立了业务团队,一些信托公司甚至在全国多个经济发达地区设立了业务团队,在信托公司的招聘启事中,异地招聘随处可见。
  信托公司走向全国,一方面是政策促使信托公司回归信托本源的一种必然反应;另一方面,这种政策引导带来了信托规模的扩大。2006年底信托资产 3606亿元,2009年底2万亿元,增长近六倍。所有者权益从519.5亿元,增长到1016亿元,增长近两倍。2006年实现利润39亿元,2009 年实现利润147亿元,增长3倍多。信托规模的扩大,又带来了整个信托行业对社会经济发展更大的支持,以及信托理念被更广泛地接受。
  今天的信托行业已经从昨天实现了“脱胎换骨”的改变,明天的信托公司会怎样?政策已经指明了方向,但路要靠信托公司自己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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